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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/欧洲经济区/瑞士公民的非欧洲经济区家庭成员依据2004/38 / EC法案(自由流动法案)进行申请的要求

如果您想作为欧盟成员国公民的家庭成员依据2004/38/EC 法案行使或者计划行使自由移动权,您应当申请的签证种类为短期停留签证 (Directive 2004/38/EC )

如果您的签证申请获得批准,您将获得单次入境短期C类签证,这将允许您进入和居住在爱尔兰长达90天。

如果您希望根据法案继续申请,您必须在抵达后的90天内(在爱尔兰)申请联盟公民的家庭成员的居留卡。

有关签证申请要求的更多详情,请参阅:http://www.inis.gov.ie/en/INIS/Pages/Family%20Members%20of%20EU_EEA%20_Swiss%20citizens